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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人平均保額偏低,金管會呼籲保險公司多推廣強調保障的保單。從風險管理的角度而言,家庭保額考慮的因素包括家庭扶育金、房屋貸款或其他貸款、家庭急用金及喪葬費用等家庭支出費用。

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,2005年台灣地區平均每戶家庭支出約70萬元,站在家庭風險的立場考量,預先準備十至15年的生活費,也就是700萬元至1,050萬元的保障,才能確保就算一家之主發生意外也不致讓遺族生活陷入困境。不過,壽險公會統計2005年新契約平均保額僅66.9萬元,最多只能照顧遺族一年的生活。

截至去年底,國人投保率已高達175%,但新契約平均保額不到70萬元,僅占澳洲人的20分之一,顯示國人雖有保險觀念,偏低的保額無法彌補風險的缺口。

不少民眾的保額偏低,原因出在預算有限。若因為經濟能力不足,無法買足保障,或是投保後發現保單內容不適合,消費者不妨善加利用保險契約的「契約轉換權」或「保額增加權」。

隨著經濟能力的提升或家庭狀況改變產生不同的需求,消費者需要變更險種或增加保障時,利用「契約轉換權」,可將年輕時投保的定期壽險變更成終身壽險;至於保額增加權則是提供被保險人在保單每三周年、結婚、生子、或配偶身故時,增加原保險金額一定比率的保額,通常是原保險金額的20%

當保費繳不出來時,一般人以為停繳保費或解約是解決的辦法。建議保戶可考慮利用契約轉換權,將保費高的終身壽險或儲蓄性質保險變更成保費較便宜的定期壽險,或是先降低保額,等到經濟能力許可後再增加保障;也可以採取繳法變更,將年繳方式改為月繳方式。第三種方法是選擇辦理減額繳清保險或展期定期保險,以維護契約繼續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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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yrus12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