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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1年職災勞工保護法上路後,不管是加入勞保或是沒有加入勞保的勞工,只要是因為工作中事故所造成的傷害或疾病,經過專科醫師評估需要購買輔具,如助聽器、膝部支架等克服生理障礙的器具,都可以向勞保局申請補助,不過每年以補助兩項輔具,且補助總金額不超過3萬元為限。
勞工一旦因為工作生病受傷,輕則打針吃藥,嚴重的可能要暫停工作,並做復健。如果需要復健,由於健保並不會給付輪椅、拐杖等器具的費用,這時就可善用勞保提供的補助,申請輔具的補助以減輕經濟負擔,而且即使是平常沒有加入勞保的勞工,也有資格提出申請。
目前在商業保險中,僅實支實付的醫療險會對被保險人「必要」的復健器具提供補助,若預算有限,不妨善用勞保這項資源,搭配購買實支實付的醫療險。
勞保器具補助的標準是依照「職業災害勞工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」所規定的器具類別和補助金額來補助,包括生活輔助類18項及復健輔助類26項,並有低收入與非低收入戶之分。實際上如弱勢者需要的特製眼鏡或放大鏡、居家無障礙設施,這類促進生活自理能力的器具,或是恢復、維持或強化就業能力的器具,都可以提出申請。
當購買或製作器具的費用高於補助標準表時,就以補助標準表最高的金額來補助。例如低收入戶的職災勞工即使買輪椅花了6,000元,按照標準表的規定,也只能申請到5,000元的補助。如果購買或製作器具的費用低於標準表,就需要按實際金額申請補助。
不過這項補助每年以補助兩項輔具、且補助總額以不超過3萬元為限,但在人工電子耳及特殊電腦兩項器具單項價格都已超過3萬元的情況下,這兩項器具就不受補助總額3萬元的限制。如果勞工同時需要購買多項輔具,也只能選擇其中兩項提出申請。
此外,勞工要特別注意,這項補助需要在購買輔具六個月內提出申請,如果超過期限,就無法獲得補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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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yrus12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